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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1-0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而言的重要性,感谢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我行的信任。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行通过《烟台银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下称“本规则”),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说明我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并说明我行保障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个人信息权益的方式和程序。
本规则是专门适用于我行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产品或服务。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如果您是未成年人本人,您需要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规则,确认了解我行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行的产品或服务、向我行提供个人信息。阅读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规则“如何联系我行”确定的方式联系我行咨询。如监护人不同意本规则,有权立即停止使用我行产品和服务,我行将停止收集相关个人信息。
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如何对外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如何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如何联系我行
一、我行如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在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柜台、微信公众号、远程客服等渠道办理业务、使用我行金融产品服务过程中,为满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或依据监护人授权同意,我行会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用于业务办理、账户管理、资金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等用途。
我行在客户协议、授权书中,列明处理未成年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拒绝授权的后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行会专项告知处理敏感信息的必要性及对监护人、未成年人权益的影响。
若新增超出原有收集范围的业务场景,我行将通过业务页面、协议弹窗另行告知,并重新取得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出现以下情形,我行将停止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法律法规、监管另有规定除外: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不再必要;
(2)我行不再提供对应产品服务,或者信息保存期限届满;
(3)未成年人监护人撤回同意;
(4)我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约定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落实最小必要授权原则,对访问人员严格管控,采取技术手段全程记录管控信息处理操作,严防信息泄露。
监护人需妥善保管未成年人账户、身份相关信息,一旦发生账号、密码泄露,应第一时间联系我行,降低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
如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行将依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监管要求通知监护人,并向监管部门上报事件处置情况。
我行仅在法定及业务必要最短期限内保存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保障未成年人信息安全。
三、我行如何对外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我行严格保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仅在法律法规允许、监护人单独授权同意的情形下对外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向第三方委托处理的,会评估第三方信息保护能力,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监督受托方落实信息保护义务。
委托第三方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协议明确处理目的、期限、方式,要求受托方:
(1)依照法律法规、监管及我行要求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2)配合我行响应监护人的查询、更正等诉求;
(3)保障信息安全,发生泄露事件及时反馈我行;
(4)委托关系终止后及时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不得转委托;
(5)履行其他法定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义务。
未经监护人同意,我行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除外。
四、我行如何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监护人可依法行使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查阅、复制、更正、撤回同意、删除等权利,我行配套对应业务操作路径,参照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相关条款执行。
如监护人申请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可能会影响账户、相关金融服务正常使用,我行将在监护人完成必要核验后,依法处理。
五、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我行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监管政策及业务运营需要,适时修订本规则。修订后我行将通过官网公告、APP推送通知、弹窗提示等合理方式进行通知,重新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如不认可更新后的内容,监护人可停止使用我行相关服务。
六、如何联系我行
我行设立个人信息保护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如对本规则、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事项有疑问、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客服热线:4008-311-777
我行各营业网点
我行一般在收到客户问询、诉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杂事项最长三十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如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监护人有权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本规则中的未成年人,特指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
服务热线:4008-31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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