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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投资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发行的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1.6亿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南山集团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资本10亿元,股东分别为: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51%),宋建波(持股比例49%)。集团集铝深加工、纺织、商务租赁、货运、热力及电力供应等业务为一体,是烟台市重要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南山集团持有本行19.97%股权,为本行关联方。
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及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对本行拟投资南山集团发行的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1.6亿元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中审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按照一级市场公开投标结果进行定价,符合商业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3名独立董事对本行拟投资南山集团发行的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1.6亿元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六、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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