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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关于不与非法贷款中介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合作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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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2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行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不与任何非法贷款中介或个人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合作。

  二、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均通过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直接面向客户办理业务办理过程公开透明,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手续费”“代办费”等不合理费用

  三、本行严格审查合作机构资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中介提供资金通道、业务合作或信息支持。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本行名义开展非法贷款活动,本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行提醒广大消费者:

  1.请通过本行正规渠道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警惕“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虚假宣传;

  2.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向非法中介提供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敏感资料;

  3.如遇疑似非法贷款中介行为,请立即拨打本行客服热线4008311777或公安机关举报。

  五、本行将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特此声明。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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