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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30
2025年4月25日,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采取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烟台召开了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集团授信业务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拟对国丰集团(集团)敞口授信额度128,900万元,其中:国丰集团敞口授信额度50,000万元、烟台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0,000万元、东方航天港(山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数字保理5000万元,标准化资产(债券/资产证券化)额度10,000万元)、山东海上商业航天发射服务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4,000万元、东方行歌(海阳)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7,500万元,空间动力(海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敞口授信额度6,500万元,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额度900万元,烟台力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前期贷款额度20,000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国丰集团对本行原持股比例为7.5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相关定义及审慎审批的原则,将其列为本行关联方。
国丰集团为本行存量授信客户,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1,055,556万元,实收资本1,055,556万元,股东分别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9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丰集团(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拟对国丰集团(集团)授信敞口额度12.89亿元。截至2025年3月末,本行资本净额约117.22亿元,本次给予国丰集团(集团)12.89亿元授信额度,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符合“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要求;若国丰集团(集团)敞口授信额度12.89亿元全部占用,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约25.63亿元,约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1.86%,符合监管"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之规定。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的程序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烟台银行关于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国丰集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履行的程序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烟台银行关于审查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国丰集团)》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0票,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3名独立董事对国丰集团(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七、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丰集团(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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