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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套路多 谨慎防范勿中招【烟台银行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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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不少个人和家庭落入非法集资陷阱。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有非法性、社会性、利诱性及隐蔽性四个

  特征。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编造项目+高额回报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2.虚假造势+亲情诱惑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体的

  3.时髦概念+虚拟空间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为幌子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四、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常见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五、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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