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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征信管理 提升数据质量 烟台银行喜获全国“2013年度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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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28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已接入征信系统的地方性金融机构2013年度的数据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烟台银行在全国274家参与考核的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喜获“2013年度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个人信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广泛。银行个人征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客户的切身利益,也是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重要参考。为充分发挥个人征信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多年来,烟台银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个人征信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提升个人征信业务的规范性。先后制定并下发了《烟台银行征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操作细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细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个人征信管理工作的岗位设置、操作规程、考核等均做出了明确要求,从源头上确保了烟台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基础质量及个人征信的规范化操作。

    二是认真做好数据报送,确保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报送是一项繁杂的工作,2013年,烟台银行积极配合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市人民银行测试小组完成了数据报送系统的升级工作。系统升级后,报送模式由月报改为T+1报送。面对骤然加大的工作压力,烟台银行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同时,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了数据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个人征信数据253162笔,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均名列同行业前茅。

    三是注重培训和检查,全面强化个人征信工作执行力。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对行内各级征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年培训人员达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对支行的专项业务检查,以查促防,强化管理,及时解决基层网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个人征信管理工作的执行力。

    四是加强业务宣传,维护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普及征信知识,加强市民对征信的了解与重视,2013年,按照市人行的统一部署,烟台银行积极开展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个人征信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将征信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意义传达给烟台市民,引导市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全市的诚信教育、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出的“2013年度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全省仅有包括烟台银行在内的5家金融机构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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