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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和企业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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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落实银行账户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切实保护您的账户安全与合法权益,我行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关于对存量银行账户开展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将对您名下账户调整非柜面渠道(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快捷支付、刷卡消费、 ATM 自助机具等)支付交易限额。

  如您确需调整账户的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请携带相关资料至营业网点办理。

  个人客户:存款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至任意烟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单位客户: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需出具其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公章、法人章,到开户网点申请调整交易限额。

  我行营业网点可能会根据您申请的限额情况,要求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具体以实际业务办理为准。

  我行在实施安全管理的过程中,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您提供卡号(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请务必保护好您的银行卡、身份信息、密码、短信验证码,请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拨打烟台银行客服电话4008311777,感谢您对反赌反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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