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行分红公告
2015-09-09 10:13:27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股东派发红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按每股0.10元(含代缴自然人股东的20%个人所得税)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二、分红范围:截至2015年7月27日,合法持有本行股份并记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均在本次分红范围。
三、分红办理时间、地点:
集中办理分红时间为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0月19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
法人股东请到总行营业部领取,自然人股东请到本行有关支行或总行营业部领取(本行有关支行及总行营业部名单附后)。
逾期未领取的,直接到总行营业部办理。
四、股东领取红利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一)自然人股东:
1.本行股权证;
2.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交如下两种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格式见附件1);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股东:
1.本行股权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据(加盖单位财务章)。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几种情况的处理:
1.股权证应为本行换发后的“烟台银行股权证”,未换发股权证的股东请先到烟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换证手续;
2.所持股权处于质押期间的,按股东与质权人签定的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置;
3.所持股权处于司法部门查封、冻结期间的,暂不能领取股金红利。
4.对于无法完整地提供上述分红所需要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影响整个分红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特殊情况的股东均需留下联系方式,待本次集中分红工作结束后另行处理。
六、咨询方式
烟台银行总行地址:烟台市海港路25号
烟台银行网址:www.yantaibank.net
联系部门:烟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8012室)
联系人:高国生 0535-6691355
强 仁 0535-669130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烟台银行总行营业部及有关支行
总行营业部 海港路25号 6691322
芝罘支行 西南河路106号 6280289
东山支行 北马路三水商务大厦第5号C区 6687572
奇山支行 环山路133号 6216128
凤凰台支行 只楚路12号 6537858
西大街支行 北大街177-3-1号 6608691
烟台山支行 西南河路178号 6601918
港台支行 南大街131号 6262796
毓璜顶支行 西南河路46号 6284640
莱山支行 莱山区清泉路65号 6893108
福山支行 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永达街956号 6350319
开发支行 开发区泰山路76号 6373096
牟平支行 牟平区宁海大街608号 4212385
附件1:
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为办理领取烟台银行股金红利事宜。
委托人签名(须加按手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办理领取烟台银行股金红利事宜。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