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是指信用证业务中当您所进口的货物早于货权单据抵达进口地时,银行应您要求直接出具或加签的、用于您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保证。待您取得正本货权单据后,须以正本货权单据向船公司换回提货担保正本并退回银行。

  材料:

  ● 提货担保申请书及信托收据(盖公章);

  ● 交存足额保证金;

  ● 船公司的到货证明;

  ● 提单、发票、装箱单的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