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接到代收单据副本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付款/承兑的决定。

  ● 同意付款/承兑,则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

A类和B类企业

  1、 购买外汇申请书(以购汇方式支付时);

  2、外汇局签发的登记表(如需);

  3、进口贸易合同(如是代理进口,还需提交正本代理协议);

  4、加盖财务预留印鉴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C类企业

  支出申报单证和《登记表》

  ● 不同意付款/承兑,则须向我行提出书面理由,以便我行及时告知国外托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