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指银行向客户作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商业条件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的承诺。在客户满足贷款承诺中约定的提款先决条件情况下,银行按约定的金额、利率、时间、期限等,满足客户的借款需求。分为贷款承诺函和贷款意向书两种形式。

  贷款承诺函是为申请人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表示银行同意贷款支持项目建设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贷款意向书是指为申请人报批项目建议书时,向国家有关部门表明银行有支持意向的文件,不约定贷款额和责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2、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

  5、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

  6、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的贷款投向;

  7、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业务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贷款卡及查询密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同意贷款的决议;

  5、申请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申请业务前一期月度财务报表;

  6、如采用第三方保证的,则保证人提供资料比照申请人提供资料;如采用抵、质押的,则提供抵、质押物产权证明、评估报告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董事会决议;

  7、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9、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和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筹措方案及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文件,并附出资方承诺出资的文书;

  10、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我行对申请人及担保方式进行审查,进行内部审批;

  3、我行经审批同意后,与申请人和担保人签订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相关手续;

  4、我行向申请人出具承诺书。